職棒簽賭案辯結 年底宣判 (轉載)
ally 2004.12.09
職棒簽賭案昨天再開辯論,並辯論終結,定卅一日下午宣判。前統一獅球員江泰權「把握最後」機會,再度強調,他們個個「功在國家」,並感性的向法官陳述:「八年來,我們受的煎熬已經夠了,就算判最後判我們無罪,但在球界,已經沒有意義了!」。
昨天出庭的球員,依舊堅稱在調查局時偵訊時,被威脅、恐嚇及誤導。江泰權在最後陳述時則表示,無論打輸球或是打贏球,都被質疑打放水球,當之前同為獅隊的隊友鄭百勝答說:「我們是打贏球。」審判長竟回了一句:「打贏球也有可能放水!」讓他覺得律師和審判長溝通了一個上午,依舊被誤解。
雖然一直認為自己無罪,不過最後江泰權也說,若審判長認為他有罪,請判緩刑或易科罰金。
※ 本文轉載自「中國時報」,記者曾薏蘋報導 ※
ally 2004.12.09

不管他是否是無辜的,「功在國家」都不應該成為說辭,簽賭打假球無論如何都是錯誤的行為,球迷花錢買票進場,球迷花錢付給你薪水,結果看到的是套好招的假比賽,就算你是國家英雄也是無恥之徒。
涉案的球員很多,十幾二十人以上。我認為按照一般的或然率判斷,一定有人真的是簽賭打假球,不然不會空穴來風;但應該也有人是無辜的遭到波及,例如別人曾徵詢他打假球的意願,他拒絕了,但因為有接觸過,後來被一併抖出來。
總之,我是不懂法律啦,為什麼常常有那種一拖就是好幾年的案子啊?這群涉案球員耗在這件官司上好多年了,有違法的沒去坐牢,沒違法的也不能打球,白白浪費時間。尤其時報鷹隊那群正當青壯年的1992年奧運銀牌國手,涉案的人多到害球隊都倒閉了,總也該有幾個人是無辜的吧,大好的青春都消失了。
12月31日,在揮別2004年的時候,台灣高等法院將對糾纏8年多的職棒賭博案進行宣判,無論判決如何,都將成為我國職棒史上最重要的一判。
這一判,可能有罪,可能無罪,無論有罪無罪,都將影響深遠。
有罪或無罪,法官必須在證據與道德間天人交戰。
從職棒7年爆發的職棒賭博「黑鷹事件」,之所以纏訟這麼久,就在於證據的難以取得及確認,一個失誤,有意或無意?一支安打,本事或餵球?球迷或球評可以說是「放水」,但法庭上講的是證據,怎麼證明?問題是,找不到有力證據就代表沒有做嗎?恐怕沒這麼單純。
有罪或無罪,球迷也必須在情感與理智間作抉擇。
情感上,很多球迷對這些球員充滿了懷念,有些球迷也深信他們(至少他們中的某些人)是冤枉的,這個冤枉的想法來自於他們認為,有些球員是因為同儕壓力、黑道威脅才牽涉其中,他們不是自願的,他們是逼不得已的。
從大環境的角度來看,這種想法也不無道理,在中華職棒聯盟及各球團未提供球員足夠的安全防護下,球隊內的少數不肖分子得以跟黑道裡應外合,完全控制住球員,的確很多球員是在不得已的狀況下涉案。
對這些涉案的球員,該怎麼看待呢?這也考驗著球迷的智慧。
無論有罪或無罪,12月31日一旦宣判即二審定讞,若判有罪,或許可以建立成一個具嚇阻力量的案例;如果判無罪,代表聯盟及球團要更努力地防範職棒賭博的再起,因為,法院這條「馬其諾防線」已無能為力了。
職棒賭博案》林華韋:無罪,不代表沒做過 記者吳育光專題報導
「無罪,並不代表沒做過。」資深棒球人及棒球專家林華韋說:「他們可以被原諒,卻不能無條件被寬恕;涉賭球員回饋棒球最好的辦法,就是永遠離開棒球。」
在法院即將宣判前,林華韋就棒球人、學術人的雙重角色,無私地看待這場7年前震驚全台、重創台灣職棒的球員涉賭案:
悆棒球人觀點:1919年美國職棒「黑襪事件」,8名紅襪球員在世界大賽中涉嫌打假球,在9戰5勝制中以3勝5敗輸給紅人隊,隔年此事遭揭露並鬧上法庭,明星球員赤腳喬傑克森坦承放水,其餘7人一概否認,由於審判過程中部分文件失蹤,8人最後逃過法律制裁,但從1921年起仍被聯盟處以終身禁賽。
「有做(放水)、沒做(放水);有罪、沒罪,完全兩回事。」林華韋說,法律只談證據多不談道德,台灣「黑鷹事件」多年來懸而未決,法律蒐證困難可以想像,惟棒球人須具有高道德標準來輔佐,不能因涉案球員沒被判刑,就判定他們沒有錯。或許他們可以原諒,卻不能無條件寬恕,要棒球人重新接納他們,唯一條件就是請他們離開棒球。
就算他們離開棒球,大家還能是當朋友。「也許大家會質疑,萬一球員涉賭發生在我的球隊中,我會怎麼辦呢?」林華韋說:「我一樣會遵照高道德標準的原則,請他們離開球隊。」只是涉賭球員離開學校後,就不再受學校老師、教練的管束,後續的約制動作,就在於社會大眾的「共識」,他也只能呼籲。
悆學術人觀點:截至目前,國體研究生還沒有提出過職棒球員涉賭案相關論文,僅有過「運動博弈」的探討。並非沒人想做相關研究,而是基於學術調查有其限制,不具法律調查權,資料蒐集相當困難。
「其實媒體對職棒球員涉賭的觀點也可做為學術研究。」林華韋說:「某有線電視台在大陸做了一個『台灣棒球』專題報導,採訪前台灣職棒球員在大陸教球的情形,這些教練的背景如何大家心照不宣,他們怎能代表台灣棒球?」
「是媒體不懂棒球嗎?假設,媒體了解棒球卻還做此報導,是否意味著台灣(新聞)教育系統出現問題?」林華韋說,涉賭球員背負著不單純的賭博、放水和背信問題,媒體有社會教育功能,運動為教育示範作用,媒體做此專題報導,很容易誤導大眾,所以「媒體對運動的價值觀」,或許也可當做一項學術研究的議題。(系列3之1)
職棒賭博案》拖八年明定案 涉賭球員盼重生 記者黃麗華專題報導
「只希望法官能給一個好的判決,再給我們一次重生的機會。」這是職棒涉賭球員的共同心聲。
拖延將近8年的職棒涉賭案,將在明日宣判,20多位涉案的職棒球員們及教練,心中忐忑不安,「如果被判有罪要坐牢,好不容易找到的頭路就沒了,家人的生計出問題,以後出來,恐怕連工作都找不到了。」很多人不敢奢望無罪,「只要是緩刑或易科罰金都好,至少目前的生活不會有大的變動。」
目前涉案球員分散各地,從事的工作也不同,有人在公家單位養工處上班,薪水雖不多,至少是安穩,有人當著「黑牌教練」,到基層帶球隊,有的轉行開卡車或是混凝土車,不過是混口飯吃,有人脫離球界,在私人公司上班,或是開小吃店,最後宣判結果,將再次牽動大家的生活。
「棒球王子」廖敏雄說:「只希望這場官司早點了結,不要再讓家人跟著受累,我們也是大環境下的間接受害者,沒有能力承受所有的罪過。」
目前在重慶國中當教練的廖敏雄說,「目前只希望能讓我們過日子就好,不想再讓家人擔心,8年不能打球的折磨也應該夠了吧。」
但在他心中,還有一個難捨的夢,就是復出當球員,「如果真的獲判無罪,如果還有球團肯用我,只要我打出成績再給薪水都行。」在養工處上班的陳慶國,之前還有想打球的念頭,現在,「企圖心都被磨光了。」
在大陸天津隊當教練的江泰權,期待法官能還他清白,如果獲判無罪,或許不必再離鄉背井。也是天津隊教練郭建成則是「看開了」,這麼多年都過去了,就隨法官怎麼判吧。
離開天津隊回台灣的鄭百勝,和朋友合夥開咖啡店,3個月就關門了。「我的專長是棒球,做生意根本是門外漢,不虧才怪。」最後虧了幾十萬元,算是買經驗的學費。
他很期望官司趕緊結束,「拖到現在,即使被判無罪也沒有意義,球隊也回不去了,如果判有罪,連教球的資格都沒有,一切得再重新開始。」
開小吃店的蔡明宏、張正憲及養工處的曾貴章也一樣,只想趕快做個了結,讓大家重新生活。
離球球界的卓琨原說,「只期望法官再給我們一個重生的機會。」一旦有罪,已進入狀況的頭路就沒了。
離開風光的職棒舞台,郭進興換了好多工作,最近在工程公司找到一片天。「有很多勞工界的朋友,看到郭進興都還認得出來,對於建立人際關係也有幫助。」原本改名郭尚豪,現在名片上印的還是「郭進興」,他說:「誰認得郭尚豪,還是郭進興響亮。」
他也期待宣判結果不要影響好不容易才建立的事業及安定的生活,「如果獲判無罪,心中還是期待能回到職棒當教練,自信指導球員的心理很有一套。」(系列3之2)
職棒賭博案今宣判 無罪球員 能否回棒壇? 記者藍宗標專題報導
職棒賭博案今天宣判,球員一旦獲判無罪,有機會重返棒壇嗎?當初受害最深的職棒界,態度明顯比業餘強硬,中華職棒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說:「不能因為少數人,再把整個聯盟形象賠進去,道德標準必須提高。」
業餘領導人的看法和李文彬有些差異,全國棒協理事長彭誠浩表示,球員如果被判有罪,那是他們罪有應得,如果沒有,就應該還他們清白,他說:「只要法院做出判決,以業餘棒壇來說,沒有被判刑的球員,應該全面開放打球,也可以當教練。」
學生棒球運動聯盟副會長蕭光遠也強調,球員一旦被判有罪,想要重返棒壇當然免談,如果無罪的話,站在基層棒球的立場,很歡迎這些職棒退下來的球員,回到各級球隊執教,畢竟法律判決無罪就是無罪。
不過蕭光遠指出:「法院還沒有做出判決前,絕不允許這些人回到球場。」
職業、業餘反應不一,李文彬依然十分堅持「道德」兩字,他認為傷害已經造成,這些球員當初到底有沒有做,自己心中最清楚,就算法院判決無罪也一樣,一切心知肚明。
李文彬舉美國黑襪、日本黑霧事件為例說,職棒球員身為公眾人物,道德標準本來就要高於常人,這兩起事件都未經法院判決,球員同樣遭到終身禁賽。
彭誠浩、蕭光遠當然也對職棒賭博案深感痛心,蕭光遠記得很清楚,當年職棒爆發醜聞,全台一千多支三級棒球隊伍,一下子少了三成,很多人都不想再打球了,對基層棒運的傷害很大。他說,獲判無罪的職棒球員,如果想回學校教球,最好先取得最基本的C級教練資格,指導後輩的重點必須擺在品德教育、學業,再來才是勝負觀念。
彭誠浩表示,職棒賭博和兩聯盟挖角惡鬥,是台灣棒壇最大傷害,若再發生一次,只有死路一條,簽賭案拖了這麼久,期待法院做出正確判決。(系列完)
※ 圖文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我個人是覺得,背後要他們簽賭的人才應該被判刑。我相信他們一旦被接觸了,就很難拒絕。..電影裡不都是這樣演嗎?...黑道會恐嚇他們。..^^
這只是其中的一角。以前就聽過,明星拍戲或歌星作秀也受黑道控制。他們大概都不敢供出真相。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張菲他們那些秀場老手都不諱言以前的秀場受黑道控制,但都言盡於此,頂多講講在刀光劍影下表演的趣事,絕不會吐露出人名。
職棒賭博案 1球員無罪22緩刑
職棒賭博詐欺案纏訟八年後,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判決確定,前時報鷹的郭建成等廿二名球員,被判處七月至一年十月不等徒刑,均獲緩刑;被控簽賭及主導球員放水的李茂發等六人,被處兩年半不等徒刑。
高院指出,鑑於這些球員都已離開職棒球團,職棒生命已宣告結束,應無再犯之虞,且目前多有正常職業,當知警惕自省,因此予以緩刑。合議庭也認為,球員們在此期間所受的身心煎熬、對未來的不確定感,可能較入監服刑為甚。
高院依據郭建成(改名為郭尚豪)、卓琨原等人在檢調偵查時的陳述,並參考中華職棒聯盟仲裁委員會勘驗卅六卷球賽錄影帶所做的鑑定報告,參酌球員過去的表現紀錄,發現球員在十七場球賽「表現異常」,合議庭因此認定球員打放水球。
二審刑度較一審減輕,其中,郭建成、卓琨原被認定在球員中扮演穿針引線角色,刑度最重、緩刑期最長,也被交付保護管束,緩刑期間須按時向觀護人報到。
合議庭指出,部分球員肇因於經濟因素,受外界利誘而萌生犯意,部分則受迫於黑道威脅,或來自於同儕的壓力;以致少數不肖球員自制力不夠,勾結外力甚至黑道而犯罪,並綿延至其他球員牽涉其中。
職棒賭博案上訴高院共卅名被告,賭客何義忠、沈哲璋一審即獲判無罪,二審維持;原本被判有罪的時報鷹球員蔡明宏,二審認為他未上場比賽,無從放水,改判無罪;李茂發、陳武龍、林國清等人被控聚眾賭博部分,也因缺乏賭客、賭金等證據,改判無罪。
被控放水的十七場球賽,其中十一場是李茂發集團主導,三場與郭建成之兄郭建材等人有關,三場與蕭登獅集團有關;當時蕭登獅同時掌控統一獅與時報鷹兩隊的相關球員,時報鷹的十六場放水球賽中,時報鷹只勝兩場。
另外,八十五年八月廿八日統一獅對興農牛之戰,原本蕭登獅指示統一獅放水四分,但因投手郭進興突然被教練換下,後來反以十二比七大勝興農牛而放水未成,並導致蕭登獅詐賭不成,輸了一億餘元賭金。蕭登獅當時因涉治平專案,被併案審理,非本案被告,他被最高法院判刑兩年半確定後,目前在花蓮高分院再審中。
本案被告,蕭登獅的親信林國清被依連續詐欺罪判刑一年,郭建材判刑一年五月、郭文判刑八月;李茂發因涉連續詐欺與共同強制罪,被判兩年半,陳武龍判刑一年五月,呂冠賢、盧新介連續詐欺被判刑一年。
至於當初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有放水之嫌的前兄弟象投手陳義信等廿七名球員,經移送檢方偵辦後,尚無偵查結果。
※ 本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記者蕭白雪報導。※
涉打假球 還有27球員遭調查
職棒賭博案昨天二審宣判,球員都獲緩刑,當初的承辦檢察官黃柏齡表示尊重判決;一審宣判時,法官告發的另廿七名球員涉嫌打放水球的部分,台北地檢署已調閱卅餘場球賽錄影帶調查。
已調升台灣高檢署檢察官的黃柏齡表示,早在八十五年下旬,檢調就開始監控調查職棒賭博案,隔年一月大規模搜索約談,一審法官主動告發的廿七名球員,其實早在檢調掌握之中,並已分案調查。
一審法官告發的廿七名球員,當時隸屬球隊集中在兄弟象與味全龍,包括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吳復連、李文傳、林易增、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等人,其中五人尚在中華職棒打球,另有三人擔任職棒球隊教練或總教練。
這些球員的涉案部分,目前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鄭堤升偵辦。據了解,檢察官已經調閱職棒七年卅餘場比賽的錄影帶,轉錄成光碟,近日將把這些光碟交由中華職棒聯盟仲裁委員會鑑定,釐清球員究竟是打假球還是表現失常。
據悉,檢調當初偵辦職棒賭博案時,有數名球員坦承犯行,並主動供出其他涉案球員,這也是後來法官向地檢署告發廿七名球員涉案的主要依據。
※ 本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記者何祥裕、張宏業報導。※
22球員緩刑 棒壇全封殺
職棒賭博案定讞,棒界對於被判刑球員一律封殺,中華職棒早就秉持「有罪,終身禁賽」的態度,全國棒協和學生棒球運動聯盟也都強調,既然判刑,那就一切免談,不用回到棒界了。
學生棒球運動聯盟副會長蕭光遠表示,站在教育的立場,必須採取高標準處理,既然這些人被判刑,就不希望他們轉任三級棒球教練,至於目前還在任教的人,聯盟將儘快和教育部召開專案會議,找出解決之道。
學生聯盟秘書長李仁德也說,元旦後就會召開聯賽指導會議,專案討論這些人能不能帶隊打聯賽。
體委會競技處長吳龍山強調,有罪之人不適合擔任教練,但是學校有自主選擇權利。
全國棒協理事長彭誠浩,昨天聽到22名球員被判刑的消息,第一句話就說:「有罪就無法回來了。」不過他特別舉廖敏雄的例子表示,像廖敏雄這麼「古意」的球員,遭到威脅利誘,賠上自己前途,這種問題值得省思。
彭誠浩說,被判刑球員當然無法回到第一線擔任教練,但是棒協基於輔導的立場,技術不錯的人,還是會想辦法為他們找到棒界相關工作,完全封殺是不對的。
中華職棒聯盟昨天在高院宣判後,第一時間發表聲明,文中強調,這項震驚國人與國內外棒壇,影響社會視聽甚鉅的事件,終於告一段落,宣判代表司法程序的終結,但是該案本身對於台灣棒球發展所帶來的傷害和影響,卻不會因此消失,職棒絕不容許未來比賽有被懷疑的空間。
聯盟表示,希望所有人都能從這場傷害中記取教訓,絕對不容再犯,聯盟將在警政單位的協助下成立「安全防護組」,對相關事宜採取周全、迅速而有效的措施。
※ 本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記者藍宗標報導。※
取之棒球傷害棒球 當思如何回饋
當年涉入職棒賭博案被檢察官起訴的球員,或是被調查幸運未被起訴的球員,八年來大家歷經痛苦的煎熬,終在二審法院判刑確定後告一段落,不管球員心中是恨、是怨或是難過,甚至竊喜也好,未來大家可以冷靜的想一想,我們可以為台灣棒球做些什麼。
過去的時光中,時報鷹球員的確為職棒帶來歡樂,有某種程度貢獻,也享受過榮耀及地位,但那場賭博風暴毀了大家,即使球員是「情有可憫」的被黑道脅迫放水。
這批被判刑的球員,從國小到高中,甚至大學,都是國家重點栽培的好手,他們都身懷棒球絕技,就某種程度來說,無法將終身絕學傳授給下一代,是國家的一種損失。
八年的時間不算短,涉案的球員即使沒有入監,也受到「時間」的懲罰不能回戰場,而台灣職棒也在新一代球星的努力下,從當初的崩盤重新走回復甦的大道上,黑暗時代過去,回春的希望正在萌芽中。
聯盟高標準道德規範將涉案的球員隔離在職棒圈外,有其考量,但仍有球員不能忘情當年的風光,不放棄任何一絲重返球場的可能,二審的判決,再次澆熄他們的心。
涉案球員不可能再重返榮耀,而學生聯盟及中華棒協同樣也會拒絕他們,說起來令人難過,但當年大家都受過社會不少的照顧,實在應該好好想一想,該如何以個人的專業,來回饋、補償當年的過失。
或許有些人還在為生計努力,或許有人已經另外找到人生方向,但上帝關閉一扇門,必定會再為人開另一扇門,人類的社會本該如此,過去的榮辱,趕快忘了,即使很難,但總不能陷在那裡。
人救不如自救,在所有事都告一段落後,球員更應該認清現實,如果真的覺得有志難伸,如果真的對棒球那麼的執著,大家不妨勇敢地站出來為自己開一扇門,含著眼淚帶著微笑重新再出發,到基層找願意接受自己的地方教球,掛不掛名都不算什麼,無怨無悔,才能做出真正的回饋。
※ 本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記者張文雄報導。※
再回球瑒..實在說也沒意思了..
大概只能寫寫回憶錄了...
綜觀所有報導,似乎所有球員在自願或被脅迫下全都有打假球 (被判無罪的蔡明宏據報導是因為沒有上場才無罪),那些黑道真是可惡,一群現在也不過30幾歲的大好青年、當年1992年奧運銀牌的國家英雄,就這樣被毀了。不知他們未來前途如何。
那群因為「判將條款」而被封殺的球員們有段時間情況也很困窘,還好這兩年來大家慢慢解除心防,又讓他們回職棒界了,李居明也將重回兄弟隊一軍。現在大概只剩黃平洋沒回來,他便當賣的太好,回不來。
還是有幾位有心人心在球場,奈何賭案纏身,想回回不來。廖敏雄要是還在中職或者中華隊,手上不知還會多了多少獎牌獎盃。
這群人真的很可憐。我認為應該至少有一兩人是比較罪有應得、帶頭牽線的人物,但其他大部分應該就是受威脅的,就這樣人生最黃金的歲月就毀了,無奈又可惜。
根據相關報導知道幾位鷹隊球員的現況:蔡明宏在開小吃店、張正憲賣割包、曾貴章在養工處 (電視有播出他在舖柏油的畫面)、褚志遠在高雄開貨櫃車 (之前好像是在路邊擺攤賣比薩、蔥油餅)。廖敏雄有在國中教球,還算是好的,電視有播當案件宣判那天他在學校教球的畫面,一直心不在焉看手機等結果。
除了麻將以外的賭真的都很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