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唱片不變的理想一如不變的造型 by 梁玉芳 于國華 (轉載)
ally 2004.05.02
(本文轉載自 聯合新聞網,記者梁玉芳于國華報導)
自來水式音樂時代來臨
![]() 創立水晶唱片的任將達看到台灣音樂產業的遠景:不只是賣CD,手機鈴聲、演唱會、影響力的周邊商品等等,是CD之外的平台。 |
喜歡另類音樂的樂迷,都會記得,台灣有一顆曾經挖掘伍佰、陳明章、雷光夏等歌手的璀璨「水晶」。敢在主流裡主打另類的,是一個韓日混血卻吃台灣米長大的任將達。
如今,唱片產業光芒不再,水晶老闆任將達仍然勇於作夢,為近年產值衰退到只剩四分之一的音樂產業勾勒未來。「阿達」有一肚子想法,他說,台灣,不能在音樂產業的世界潮流中缺席。
當台灣唱片界的跨國五大公司,為盜版和MP3問題槓上主力消費群的大學生,任將達卻把眼光越過一片片閃著黃光的雷射片,望向下個世代的音樂載體酖包括手機鈴聲、網際網路,種種數位化的音樂平台。
他大聲宣告:「自來水式音樂」時代已經來臨。按下滑鼠如同打開水龍頭,音樂源源流出,歡迎大家隨便下載;「即使聽一首歌只要一毛錢,如果能讓十二億人透過傳輸科技聽到這首歌,產值就是一點二億元」。那將是一個與現勢截然不同的音樂產業,所有規則將改寫。
談產業轉變
網路 音樂產品重要通路
以下是以第一人稱記錄的訪談摘要。
會比許多大唱片公司更早注意到產業的轉變,正是我們小公司的宿命酖資金競爭不過大公司,就要更敏銳,早一步看到消費習慣與通路的未來。過去,水晶最早將販售的卡帶轉成CD;我們在四年前,領先和香港網路公司Asia Vive合作,提供網友下載音樂。網際網路將是音樂產品最重要的平台與通路。
入行廿三年,前輩都說,景氣不好少發片,因為音樂是奢侈品。現在,景氣再不好,到處都有音樂,音樂早就是必需品了。但是,台灣的唱片產業不斷衰退,去年產值還不到全盛期的四分之一,為什麼?因為,實體唱片(指相較於網路產品的,一片片的CD)的需求萎縮。怪罪盜版只是藉口酖做盜版的商人,壓出一張張CD,再便宜也沒人買、連盜版商都賠錢的時候,你能怪盜版嗎?消費者由網路下載音樂,自己在家裡拷貝,為什麼他要花錢買CD?
台灣唱片產業衰退,一是因為整個產業只注重主流市場,產品趨同性高、替代性高,消費者的選擇變少。看看現在唱片業,好像只為了八到十八歲的消費者而存在,二十到五十歲的消費者都被摒除在外。
說全球趨勢
過去買CD 現在上網消費
再者,全球趨勢是,消費音樂的方式在改變。過去的消費是你買CD,未來有多元的選擇,MP3、手機鈴聲等,都是你消費音樂的機會。
當台灣音樂的主力消費者,這群年輕學生,開始上網消費音樂,賣CD的產業當然要崩盤。我們看見,集中在主流的市場像台灣、南韓,唱片市場受衝擊最大,南韓的流行唱片銷售,只剩高峰期的一成。日本、美國、歐洲,唱片銷售也下滑,但速度沒這麼快,當主流消費群轉向網路找音樂,非主流的消費層,還繼續購買傳統音樂產品。
台灣業者應該要做的,不是跑去學校抓MP3,多麼stupid,居然跟音樂產業的衣食父母過不去。根本就該順勢而為:你要上網聽音樂,好,我開發各種方式,讓你很方便的上網消費。
腦筋要轉過來,音樂產業不是只有唱片。回頭看歷史,樂譜出版曾經是音樂產業的主流,直到留聲機發明,被唱片取代。新科技會再次取代唱片,這並不奇怪。所以,重點不在唱片,在音樂的內容。
論台灣優勢
華人流行樂 由台灣定義
台灣在華人流行音樂市場的地位,如同英國之於英語系國家一樣。台灣的流行音樂輸出,自一九六秮年代開始,銷往東南亞、甚至封閉的大陸。七秮年代民歌興起,橫掃世界華人社區,一直到九秮年代,華人世界流行音樂的價值與審美觀,完全由台灣定義,其他地方很難插手。舉例來說,南韓政府曾有個「韓流計畫」,一線歌手唱紅的歌,全部翻唱成中文,賣唱片到中國大陸去,每年還舉辦中韓音樂會造勢。大規模文化輸出的結果,失敗。
原因就在,流行音樂的文化壁壘很難打破。這點,台灣有絕對優勢,很多八秮年代紅歌手,目前還是大陸的主流,像趙傳,依然有票房。過去累積的流行音樂實力,讓台灣在華人音樂圈立於不敗之地,所以新加坡的孫燕姿、美國的李玟等,都到台灣來發片。台灣音樂產業的製作、概念,目前還是領先。
台灣流行音樂界,應該更執著於音樂,創造並且管理影響力。流行音樂產業就是符號產業,符號產生影響力,消費隨著影響力而來。比如,廿秒的手機鈴聲,小朋友寧願花兩百元打秮二秮四電話去下載,因為可以趕上流行,向別人炫耀。
「one source / multi-users」,一個符號可以拓展成無數的商品,襲捲市場。「橘子」靠著遊戲產品「天堂」,公司就可以上櫃。電影的例子更多,大陸導演陳凱歌拍「無極」,線上遊戲、動畫、音樂一起開發,大舉販賣影片的影響力。
新消費模式
微利但大量 數位的商機
新的音樂消費方式,不斷創造出來,卡拉OK是成功例子,其他像Ring Tone、Ring Back Tone,都由亞洲輸往全世界。唱片公司要開始轉變觀念,賣音樂,不再一張一張的數唱片,要像賣自來水,裝個水錶數流量。一首音樂,透過手機和網路,如果能讓一億人聽到,即使不收費,它的影響力也足以創造龐大商機。
在數位環境裡的音樂產業,靠的是「微利但大量」的消費模式。新的產業秩序必須建立,政府和公權力要適度介入。當然,政府絕對不能干預市場,但必須協助健全市場機制。
五月初,唱片業和文建會、中華電信、台北縣政府等單位合作,邀請南韓產官學界代表來台舉辦交流會議。最重要的主題,就是電信、科技、金融、音樂內容這四個產業,如何結盟合作。電信業將取代唱片行,成為重要的音樂通路;科技創造的手機、PDA、數位電視和網際網路等,將是主流的音樂消費工具。唱片市場崩解之後,以往由唱片發行公司承擔的鑑價和出資者角色,必須轉由具公信力的單位接手,透過政府和金融界的合作,提供產業運作的資金。
文化創意產業
韓日動作快 台灣落得遠
我們也要談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南韓、日本動作快,早已進入全球的投資網絡和產業鏈之中。台灣遠遠落後。會議後,台灣有很多實務工作要做,例如,著作權的授權機制,演唱和表演的管理辦法等等。最重要的是,政府要積極建設流行音樂的表演中心。
音樂的核心是表演,不是聽唱片。過去台灣的演唱會,淪為藝人打歌、賣唱片的免費造勢活動,民眾購票參加演唱會的習慣沒有建立。去年,台灣大型售票演唱會約一百五十場,而日本,一年參加演唱會的觀眾達到二千三百萬人次,相當全台灣的人口。場地,是台灣辦演唱會的重要限制因素。
看音樂產業
台灣 已由內需轉向外銷
演唱會場地必須提供完善設備,方便節目製作,提供感動觀眾的參與經驗。它是藝人和觀眾最直接的溝通方式,也是綜合性的創意展現,包括各種幕前幕後的軟、硬體製作,最後還可以整套出售。流行音樂的演出場所,是提供觀眾娛樂的表演廳,也是演唱會的展售櫥窗。這幾年台灣許多大型演唱會,都能成功外銷,再創造數倍以上觀眾。
音樂市場的結構在改變,我們都在找答案。目前台灣、南韓、日本的一些經驗,只是碰撞摸索過程的零星火花。這些城市,加上主要市場所在的北京、上海等,應該更緊密合作。對台灣而言,音樂產業由內需轉向外銷的型態已經確立。除了談產業,我們更需要好音樂,在城市交流的競合中,凸顯本地文化特色。整頓環境、發掘人才、保持台灣音樂產業優勢,是我們最終努力的目標和期待。
(本文轉載自 聯合新聞網,記者梁玉芳于國華報導)
ally 200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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